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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晓燕文教基金会【113学年度第一学期】警察子女奖助学金 ,即日起至4月7日止,送健康中心

一、申请对象暨条件:现就读于国内各公私立大专院校、高中、高职之肄业正式学生(含夜校生)。

(一)奖励对象:警政署所属警察机关编制内现职员工之子女。

(二)奖助对象:因公殉职、死亡、残废或受重伤之原警政署所属警察机关编制内员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成绩:

(一)奖励部份:学业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须及格。

(二)奖助部份:学业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须及格。

(三)未领学校或其他单位机构之奖学金。。

三、公(私)立高职组金额:

(一)奖励奖学金名额及金额:高职组每学期24名,每名奖学金新台币伍仟元整。

(二)奖助奖学金名额及金额:(父或母因公殉职、死亡丶残废丶重伤等)高中职组每学期05名,每名奖学金新台币伍仟元整。

四、申请方式:(请择一申请勿重复申请)

(一)由警政署所属各警察机关推荐。

(二)由学校推荐。校内截止收件日:申请人请于【4月7日】前备齐相关资料送至健康中心。

五、馀详附件。

※※  重要提醒  ※※

同学递交奖助学金申请时,请务必先至学务处生卫组取得

在校期间「无惩处纪录证明」

该证明是 必要 的奖助学金申请文件之一,若未能于送件申请时一并检附,本组将无法受理。

【如有惩处纪录,请提前处理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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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卫组
承办人员:吴小姐
联络电话:037-651188分机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