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条件
一、申请资格:
(一)各公私立大专校院大学部在学生。
(二)通过政府审核资格,已领取113年教育部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金,且所得级距只限定为50-70万元以下。
(三)最近一学年平均成绩达85分以上,或为全班名次前3名。
(四)德行成绩80分或甲等以上,无重大不良纪录(记过及刑事记录)
(五)本奖学金可每年度申请,入选者如评分同分,以领取过本奖学金者优先。
(六)大专院校就学期间参与公益活动、志工等一项以上并提供证明。
(七)须经过该基金会评审委员面谈审核。
(八)录取者须亲自参与颁奖典礼领取奖助学金,若无法参与以报名表签署规定办理。
二、奖助金额及名额:
每名奖助学金新台币20,000元,共15名。
☆申请说明
一、申请方式:
(一)申请文件:
1.申请表。
2.学校证明文件正本。
3.最近一学期成绩单正本(可用历年成绩单代替)。
4.最近一学期德行成绩单(无德行分数或等第者,以奖惩纪录为主)。
5.学校奖惩纪录证明。
6.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书(良民证)。
7.上年度家庭所得税申报书影本。
8.自传(包含家庭状况、成长经过、求学历程、未来发展方向与自我期许等)。
9.参与公益活动、志工等一项以上并提供证明。
10.其他个人杰出表现、荣誉证明(此项为加分项目)。
(二)评选方式:
1.初选:资格审查,符合申请资格者进入复选。
2.复选:面谈审查,包含但不限于学生之社团活动参与、志工服务经验、未来规划、对公益活动热衷积极度等进行面谈。
3.如需要得要求与申请者、学校班导师或系主任访谈。
4.复选后将由评委依学生背景与面谈结果,产生最后15位录取者。
5.评选办法以该基金会依评分结果合议产生为之,并随时有修正之权利。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仅受理书面资料及邮件寄送。
当年度申请截止日(114年2月14日),以邮件申请(邮戳为凭)。
以纸本寄送至33853桃园市芦竹区大竹北路90之66号 九如禅林基金会 收。
2.申请资料不全者视同放弃申请。
3.如有伪造、冒名或提供不实资料者,经查证属实将追回奖助学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联络窗口:
电话:(03)255-1994 庄先生
电子信箱:konig0125@kin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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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特别注意事项
1 114/1/15至1/22上班时间8点20分到17点10分
2.年假时间1/23-2/5为学校放假时间,生卫组无提供任何服务。
本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卫组
承办人员:吴小姐
联络电话:037-651188分机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