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条件
培育对象:该基金会培育对象应具中华民国国籍之国民,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业优异组:
国内经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学校(院)大二(含)以上及硕、博士班在学学生,学业成绩优异,或论文水准优异者。
(一)大学部:大学学业成绩每学期均达80分以上,且成绩达该系前10%以内,操行甲等或80分以上之在学学生。
(二)硕士、博士生:学业成绩及论文水准优异之在学学生。
二、家境经济缺乏或困难之就学学生优先录取。
三、凡本办法培育之学生,持续升学期间若表现优异且取得教育部采认之国外大学校院之硕、博士班入学许可,经详细审核与评估后,可继续给予培育。
四、出国攻读学位之奖助仅限本办法持续培育之学生申请。申请者需详实说明个人所获得之留学奖助情况并检附financial aids或scholarship、fellowship等相关证明。
☆申请说明
一、奖助项目及奖助金额
(一)奖助项目及金额得视受培育学生之学杂费、书籍购置需求、国内外生活费等实际状况个别评估核给。
(二)国内学校培育金额:每人每学年合计最高上限为新台币20万元。
(三)国外学校培育金额:每人每学年合计最高上限为新台币40万元。
二、申请文件:
(一)申请书。
(二)全户户籍誊本正本(最近三个月内)。
(三)申请人自传 (含个人求学历程、生涯规划、家庭经济环境、社会服务看法、如何运用本奖助学金等。
(四)指导老师(或所长)推荐书。
(五)在学证明。
(六)资赋优异证明:
1.大学部:大学历年成绩单正本(含系排名)。
2.硕士、博士生:硕士生需检附大学(每学期含系排名)及硕士历年成绩单正本、研究计划或研究论文概要。
博士生需检附硕士及博士历年成绩单正本、硕士及博士论文概要。
(七)足以证明家境经济缺乏或困难之相关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中)低收入证明、财税证明等相关文件)。
(八)若有公益服务之证明文件,可提出供评审参考。
(九)其他足以证明所列状况之文件。
申请学生送审资料经查若有不实,将取消其资格,且限制往后不得再提出申请;若已培育者,需如数缴回已培育之奖助学金。
三、申请时间:
每学期受理申请(上学期收件至9月底截止,下学期收件至3月10日截止,邮戳为凭)。
四、申请程序
1.请至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填写「行天宫资优学生长期培育」电子表单,建立申请者资料。
未填写电子表单,迳行寄送纸本资料者或已填写电子表单,未寄送纸本申请资料,恕不受理申请。
电子表单仅保留填写之该学期使用,新的学期申请需再重新填写。
2.下载并完成培育申请书与相关附缴证明,备妥一同寄送。
下载并完成申请书后,连同自传、历年成绩、推荐书、证明文件等所有相关附缴书面资料,以长尾夹依序固定(勿使用钉书针或胶封装订),并于信封注明“申请者科系”,于收件期限内以挂号寄送至该基金会(10444 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一段144号〈行天宫资优学生长期奖助〉收),逾期或资料缺漏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请参阅该基金会网站。
※资优学生长期培育申请电子表单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8.htm
※资优学生长期培育办法 https://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联络资讯
(02) 2567-1688转127、112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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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特别注意事项
1 114/1/15至1/22上班时间8点20分到17点10分
2.年假时间1/23-2/5为学校放假时间,生卫组无提供任何服务。
本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卫组
承办人员:吴小姐
联络电话:037-651188分机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