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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会114年度嘉新奖学金,申请日期3月4日至4月1日止,线上申请并告知生卫组

一、办理名称:财团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会114年度嘉新奖学金
二、申请期间:自114年3月4日起至114年4月1日前。
三、申办方式:自行线上申请(并告知生卫组)
四、申请对象:

1. 大学校院或专科暨高级中等学校在学之学生
a. 本款所称大学校院学生,系指就读国内各公私立大学、独立学院、技术学院、二专,或五专四、五年级,修习毕业后可取得学士或副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进修班学生。
b. 本款所称专科暨高级中等学校学生,系指就读五专一至三年级,或国内普通、技术、综合、单科高级中学之学生。
2.具政府机关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碍资格
3.近一学期(113-1学期)成绩
a. 具家境清寒身分学生:学业成绩总平均达80分以上,且无任何一学科低于60分;
b. 具身心障碍身分学生:学业成绩总平均达70分以上。 c. 以上成绩如系以优、甲、乙等做为评级,请向学校申请原始成绩;成绩如以GPA评级者,请附学校的换算百分制成绩对照表。

五、奖助员额与奖金:

1. 大学校院学生: 每名各得奖学金2万元。
2. 专科暨高级中等学校学生: 每名各得奖学金1万元。
3. 总录取名额暂定400名,将视申请情况调整,本会保留增减名额之权利。

六、申请文件(应检附资料):

■ 成绩单:目前就读学校历年各学期正式成绩单。
■ 家境清寒者,请提供政府机关核发之证明文件。
■ 身心障碍者,请提供卫福部核发予本人之身心障碍证明。
■ 自述:请于线上申请系统缮打,500字以内,内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学历程、个人志向及閒暇兴趣…等。
■ 师长推荐信:
a. 推荐信须载明推荐人姓名、职称、服务科系或教学科目、 E-mail及电话号码等双联络方式。
b. 需有推荐人亲笔签名。
c. 师长推荐信由申请学生自行上传,勿以纸本寄送本会。
■ 申请人金融机构存折影本(载有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帐号之页面)。
■ 个资使用同意书(附件一)。
■ 肖像权使用同意书(附件二)。
上述文件中,自述与师长推荐函为奖学金审核重要参考文件,应具备充实之内容,足供审查委员了解申请学生之经济需求与克服逆境的学习精神。

七、其它说明:采线上申请及复核,勿须寄送纸本申请资料。如因故无法完成线上作业,请与基金会联系。
八、其它相关资讯请详细阅读本公告所附之相关网址及档案。本申请内容及办法如有变更,以主办单位网站公告为准,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对旨揭奖助学金有任何疑义,请迳洽该单位询问(任何问题请E-mail至scholarships@chf.ngo,基金会预计1-2个工作天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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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卫组
承办人员:吴小姐
联络电话:037-651188分机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