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达科大

:::

转知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申请至114年3月12前送至体课组原资中心。

一、申请资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并设籍新北市满6个月以上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在学学生。
(二)未领有其他政府机关及公营事业单位之奖助学金。
(三)当学期(113学年度第1学期)无记过以上处分。

二、本奖学金申请时,申请标准如下: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113学年度第1学期有记过以上处分者不得申请。
1.就读公立高级中等学校(含五专一年级至三年级):学业或智育成绩总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户证明者,学习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发给新台币(以下同)8,000元整。
2.就读私立高级中等学校(含五专一年级至三年级)或私立大专院校:学业或智育成绩总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户证明者,学习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发给1万元整。
3.就读国内外研究所:学业或智育成绩平均80分以上,硕士班发给1万5仟元整,博士班发给2万元整;具低收入户证明者,学习成绩总平均60分以上,亦同。但公费留学、在职进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学生不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