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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知桃园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办理114年第一梯次「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清寒奖助金及优秀奖学金」,申请至114年3月31日止,送至体课组原资中心。

一、依据「桃园市原住民族学生奖助要点」办理。

二、本案奖助对象为设籍桃园市四个月以上,就读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国内公私立国民小学至大专院校原住民族学生。但不含各级学校一年级第一学期学生、各级学校进修部、推广进修班、建教班、在职专班、进修补习学校、远距教学、 学分班、在职进修班、延长修业年限及就读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学生。
 

三、申请期限及事项: 

(一)申请期限: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二)申请方式:学生填具申请表单后依就读学校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