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达科大

:::

云林县政府113学年度第2学期「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奖学金」(限云林县低收),申请2月15日至3月24日前,线上申请并告知生卫组

☆ 限制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凡设籍云林县6个月以上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绩符合下列各项标准且未享有其他公费补助者,得向云林县政府申请核发奖学金。
(一)学业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新生以原毕业学校填发之成绩证明书,旧生以其所肄业学校之学期成绩为准)。
(二)体育成绩70分以上(无体育成绩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奖学金。
1.已领有其他公设奖学金者。
2.各级学校夜间部、进修部、推广进修班、建教班、在职专班、空中大学等学生。

二、补助金额及名额
(一)国民中学学生300名,每名新台币1,500元。
(二)高级中学(含职校)学生125名,每名新台币2,000元。
(三)大专院校(包含研究所)学生100名,每名新台币3,000元(但五专学生前三年视同高中职校以每名新台币2,000元核发。
(四)奖学金名额及金额得视云林县政府年度预算编列增减之。

三、申请期限:114年2月15日(星期六)起至114年3月30日(星期日)止受理申请。
☆申请说明
一、申请方法:
申请本奖金学生,无论在云林县内学校或他县市学校就读,一律由其就读学校统一办理核转云林县,并提出下列各项证明及表件:
(一)本奖学金申请书(由云林县政府教育网/行政资讯公告/奖助学金布告/下载使用)。
(二)学期成绩证明。
(三)低收入户证明或由导师出列清寒证明书。

二、注意事项:
本奖学金仅开放网络申请,请欲申请学生至系统申请(https://eservice.yunlin.gov.tw/),注意事项如下:
(一)建议请优先由my data进入申请,如学生不熟悉操作可由学校端代输入资料,为避免重复申请,申请人身分证字段请填学生资料。
(二)Email及电话可一个填学生、一个填学校承办人,申请完成后两边会同时通知申请完成。
(三)申请完成后如需留存申请资料,请按打印转pdf或打印纸本自行留存。
(四)免上传申请书纸本,请优先用MyData申办,可由系统直接确认有无中/低收入户资格(经确认有资格者,则免上传证明文件),相关证明文件及成绩证明书请上传正本(以乡镇市公所核发之低收入户证明或家境确有困难经导师证明者,请勿附村里长之清寒证明。)。
(五)请申请学校特别注意,校内审查部分请申请学校上系统点选初审通过,学生申请资料才会送至府端复审(送出申请后务必通知生卫组吴小姐#2502),请学校寄初审帐号需求单(上学期已申请过学校无须再送)至哈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案助理,信箱yuki2013@mail.hamastar.com.tw。
(六)要点及申请表件可迳自云林县政府教育网/行政资讯公告/奖助学金布告栏下载(https://education.ylc.edu.tw/)
(七)系统操作问题请洽哈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吕小姐,电话:07-5364800#224

☆联络资讯
系统操作请洽:07-5364800#224吕小姐。奖助学金请洽:05-5522404 谢小姐

----------------------------------
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卫组
承办人员:吴小姐
联络电话:037-651188分机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