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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左营启明堂113年大专在学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日期3月1日至3月31日止,自行寄送

☆限制条件
一、奖助对象:
(一)凡设籍于高雄市左营、鼓山及楠梓等三区之大专院校学生,具正式学籍,且未享公费者。
(二)受理对象包括:各公、私立大学、二技、四技、二专、五专四至五年级学生(不含:夜间部、进修学士、推广教育在专班、研究所学生)。

二、申请标准:
(一)学期成绩(112学年度上学期):公立学校学业平均75分(含)以上,私立学校学业平均80分(含)以上,操行成绩80分(含)以上(无操行分数者请摘录老师评语)。
备注:申请人数超过录取名额时,以智育平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二)领有政府或区公所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证明。
(三)本奖助学金之申请,一户以1名为原则,惟符合申请资格子女在4名(含)以上者,得增加1名。

三、录取名额及奖助金额:
录取名额共40名,每名新台币5,000元。

☆ 申请说明
一、申请资料:
请备妥下列资料,并依序号【(一)(二)(三)(四)(五)】顺序排列后,以订书机装订于纸张左上角:
(一)申请表1份(请至左营启明堂索取或至启明堂官网下载)。
(二)112学年度第2学期在学证明
(三)112学年度第1学期成绩单1份(正本,或盖有学校印章之正本影印,或向学校申请之成绩证明)。成绩单一律不退回。
(四)最近3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需有记事栏)。
(五)政府或区公所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证明;以其他证明(如:里长清寒证明、残障证明等)代替者,恕不受理申请。

二、申请日期:113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三、送件方式:
(一)迳送至高雄市左营启明堂乐善会。
(二)挂号邮寄至:813高雄市左营区莲潭路36号(信封注明:申请奖助学金)。

四、颁发助学金:
(一)录取方式以智育平均分数评比。
(二)录取名单:预计于113年4月5日前在高雄市左营启明堂官网、粉丝团公告得奖名单及领取办法,请自行上网查询。

五、其他请详「高雄市左营启明堂乐善会113年大专在学学生奖助学金办法」。
所有申请文件概不退还,未符合申请资格者,如:资料文件不符、不齐全,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补件。

☆联络资讯
(07) 581-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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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卫组
承办人员:吴小姐
联络电话:037-651188分机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