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爱盲基金会视障者硕博士升学奖学金办法
一、办理单位:财团法人爱盲基金会
二、前 言:
兹为鼓励社会经济弱势之视障盲友继续攻读硕博士学位,基金会特别设置『视障者升学奖学金办法』,硕士每名壹万元,博士每名贰万伍仟元。每年预算依照前一年度实际申请名额弹性调整。基金会可经由特殊审计后酌予变更,惟基金会保有最终甄审权。录取名单于当年度十二月底前公告于基金会网站。
三、受领资格:
1.中华民国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之视觉障碍者,并具有清寒证明或政府核为中低收入者或低收入者。
2.录取中华民国教育部认可之公私立大专院校硕、博士班,且于申请时未办理休学者。
3.就读于硕士班期间可申请硕士升学奖学金;就读于博士班期间可申请领博士升学奖学金。
4.如攻读多个学位,同阶奖学金每人以领取乙次为限。
5.过去如有隐匿、拒绝、或提供过不实资料者不接受申请。
四、申请方式:
由申请人备齐申请资料,每年九月一日起接受申请至十月三十一日截止受理(邮寄以邮戳为凭)。
五、审核程序:
1.采书面审查,申请人填写视障者升学奖学金申请表,并备妥相关证明文件﹐提交基金会审核。
( 1 )由基金会视障服务处核实申请人提供资料无误后发放。
2. 申请资料
( 1 ) 申请表乙份。
( 2 ) 政府核发之身心障碍证明影本乙份
( 3 ) 证明文件:a. 清寒证明或中低收入户证明或低收入户证明。
b. 在学证明书(需盖学校章)
注:申请文件恕不退还。
3. 奖学金发放
( 1 ) 升学奖学金申请表可至基金会网页下载,基金会网址:http://www.tfb.org.tw。
( 2 ) 申请书及证明文件请寄:
100 台北市中正区忠孝西路一段50号13楼之19
财团法人爱盲基金会 升学奖学金小组收
电 话:(02)2361-6663分机8915 传 真:(02)2375-3976
承办人:林小姐-----------------------------------------
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卫组
承办人员:吴小姐
联络电话:037-651188分机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