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学年第2学期选课日程及注意事项
一、本校「学则」规定:
1、本校为平衡学生修业负荷,大学部学生每学期修习学分数以九学分以上,二十五学分以下为原则。但情况特殊,经系、学位学程主任及教务处或进修部核可者,得超修三学分以下,或减修四学分以下之学分。研究生每学期应修科目及学分数,由各系(所)定之。
2、学生不得修习上课时间互相冲突之科目,如经发现,冲堂之科目以零分计算。
3、学生重读已修习及格而名称相同之科目者,其重复修习之学分不计入应修最低毕业学分数内,请同学务必确实检视个人选课纪录,以免影响毕业资格。
4、本校学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校应届毕业生随低年级修习课程者,其期末考试仍依低年级考试时间同时举行。」
二、选课注意事项:
◆选课前,请务必查明各系(所)课程规划表、毕业应修学分及选课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审慎选课以免无法如期毕业。
◆为减少网络壅塞,选课前请先查妥欲修习科目的开课班级及上课时间。请连结『学校首页/快速重要连结/开课资料』,即可查询。
◆选课完毕后,请同学务必登入『资讯入口/学生资讯/课表查询』,确认欲修习的课程名称、班级及上课时间等是否正确,以免影响毕业资格。
三、各阶段选课日程及时间
◆第一阶段选课:114/1/2(四)上午9:00 至 1/8(三)晚上9:00止。
〈重要提醒〉
●本学期【期末教学评量】系统开放填写时间:113/12/25(三)上午9:00 至 114/1/7(二)晚间10:00 止。
完成『全部科目期末教学评量』及『导生满意度问卷』者,得于第一阶段进行选课。未填答者需待第二阶段始得进行选课。
●第一阶段开放之选修课程(含通识课程)为预选,非先抢先赢,同学毋需紧张唷。
◆第二阶段选课:114/1/15(三)上午9:00 至 1/21(二)晚上9:00止。
◆第三阶段选课:114/2/24(一)上午9:00 至 3/2(日)晚上9:00止。【2/24开学日】
◆第四阶段人工退选(仅受理退课):114/3/3(一)至 3/9(日)下午4:00止。
教务处注册课务组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