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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理109年文化奖项及电子竞技专长类别替代役评选作业规定

  • 2021-02-03
  • 校安中心
公告事项:

   一、需求员额:
     文化奖项类别20名、电子竞技专长类别10名(包含民国82年次(前)出生名额5名、民国83年次(后)
     出生名额25名)。

   二、申请资格:
     
     (一)申请对象:
        74至90年次出生尚未接获一般替代役或常备兵役军事训练征集令之役男,且无限制条件所列情形者,
        得提出服指定役别机关甄选之申请;但83年次以后出生经判定替代役体位或已完成第1阶段常备兵役
        军事训练役男则不适用。

     (二)申请条件:

       1、 文化奖项类别:
         自民国102年1月1日至109年3月10日收件截止日,曾获国际性或全国性文化奖项者;得奖资格
         系指主办单位颁发之前3名或等同于前3名之正规奖项,但不含观众票选、厂商赞助等奖项,
         得奖奖项如有疑义时,由评选委员认定之。

       2、电子竞技专长类别为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

        (1)曾参加过由奥林匹克理事会所认证之电竞赛事。
   
        (2)自民国102年1月1日至109年3月10日收件截止日,参加国际电子竞技联盟(IeSF)举办或委办
           之电子竞技赛事,并获得第3名(铜牌)以上成绩者;得奖成绩系指主办单位颁发之前3名或等同于
           前3名之正规奖项,但不含观众票选、厂商赞助等奖项,得奖奖项如有疑义时,由评选委员认定
           之。

        (3)曾参加具规模职业电子竞技赛事(每年度参加至少三分之一以上赛事者),并具有1年以上
           职业选手资历者。注:具规模赛事之定义如下:

           甲、该赛事存续进行2年以上。

           乙、该赛事参赛队伍数须有4队(含)以上或个人赛事8人(含)以上。

           丙、该赛事需有完整赛事规章、选手准则及赛事裁判团。

     (三)限制条件:

       1、 报名役男须无缓征、申请改判体位或延期征集等事故(应届毕业役男缓征事故原因须于入营前
         能消灭者)。

       2、 役男须无下列犯罪经判决有罪确定者(但少年犯罪、过失犯或受缓刑之宣告而未经撤销者,
         不在此限)。

        (1)曾犯杀人罪、抢夺强盗罪、恐吓及掳人勒赎罪、妨害性自主罪、妨害风化罪、公共危险罪、
           窃盗罪者。

        (2)曾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惩治走私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之罪者。

        (3)曾依检肃流氓条例裁定应为交付感训处分确定者。

        (4)曾犯妨害秘密罪、渎职罪经判决有罪确定者。

        (5)曾犯贪污治罪条例之罪经判决有罪确定者。

   三、报名日期:

     即日起至109年3月10日止(依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程序:

     (一) 报名应备资料及证明文件:(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1、评选作业报名表及切结书各1份,请至本部网站最新消息(http://www.moc.gov.tw)下载填写。

       2、最近6个月清晰可辨识之2吋正面半身脱帽大头照1张(请黏贴于报名表上)。

       3、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请黏贴于报名表上)。

       4、最高学历证明影本(应届毕业生缴交学生证影本或学校在学证明)。

       5、个人简历1式3份(A4大小、双面打印、字体以12号字为主)。

       6、证明文件(纸本1式3份):

        (1)文化奖项类别:

           甲、应备项目:

             自民国102年1月1日至109年3月10日收件截止日,曾获国际性或全国性文化奖项(如视觉
             艺术、表演艺术、音乐、舞蹈、戏剧(曲)、文学及图文创作、影视及多媒体等)得奖证书
             (或其他可资证明得奖之文件)及中文奖项简介,如竞赛全称未能显见国际性或全国性,
             请提供比赛报名简章或网址供查验。

           乙、申请者得提供得奖作品或纪录供评选参考;

             如得奖演出影片(影片长度以10分钟为限)、得奖画作、摄影作品、文学作品、设计图档等
             (以上得奖作品或纪录除演出影片、文学作品外,得以照片方式提供,每张照片档案大小
             须在2mb以上, 分辨率至少为1280×800pixel以上)。

        (2)电子竞技专长类别:(以下至少提供一项)

           甲、检附相关比赛得奖证书(或其他可资证明得奖之文件)及中文奖项简介,如竞赛全称未能
             显见国际性或全国性,请提供比赛报名简章或网址供查验。

           乙、参赛纪录证明及电子竞技职业选手资历1年以上证明(可由电子竞技相关组织或公司提供证明
             文件);以及提供参加之具规模赛事说明资料(赛事过往办理年份(次数)、参赛队伍、
             赛事规模、规章等)。

       7、挂号回邮信封1张(寄发审查结果与公开评选核定通知书),并贴上回邮及填妥通讯地址。

     (二)邮寄文件:

        备妥上开报名应备资料及证明文件,于截止申请日(109年3月10日)前(依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以挂号邮寄至文化部综合规划司(242新北市新庄区中平路439号南栋17楼),信封请注明「申请
        文化奖项及电子竞技专长类别替代役评选」及连络电话,始完成报名手续。

   五、评选程序:

     (一)遴聘评选委员:由本部视需要敦聘专家学者担任评审,依公告专长条件办理评选。

     (二)评选标准:(总分100分)

       1、文化奖项类别:

        (1)奖项资料(占65%):

           依奖项及证明文件之重要性、得奖难易度、得奖名次等标准进行评选。
           (内容含荣获文化类型国际性或全国性重要竞赛得奖之简介及作品、文件或纪录)

        (2)个人简历(占35%):依简历内容综合考评。

           (内容含学经历、演出或创作经验、未来生涯规划等)

       2、电子竞技专长类别:

        (1)奖项或参赛资料(占65%):

           依赛事之重要性、得奖难易度、得奖名次及参赛资历等标准进行评选。

        (2)个人简历(占35%):

           依简历内容综合考评。(内容含学经历、未来生涯规划等)

     (三)评选结果:

        依上述标准进行综合评选,依总成绩高低从优评选需求员额;
        评选结果预定于109年3月31日前公告在本部网站(http://www.moc.gov.tw),
        评选通过者寄发「优先服文化部公共行政役证明书」。

     (四)经评选通过者应配合内政部「109年(第二次)役男申请服一般替代役甄选」相关作业规定,于报名
        受理期间至内政部役政署网站(http://www.nca.gov.tw)「109年(第二次)役男申请服一般替代役
        甄选作业资讯系统」登录申请服本部公共行政役(文化奖项及电子竞技专长)役男作业。

   六、征集入营时间:109年9月至10月。

   七、其他:

     (一)本次评选录取之役男,若经他人检举或查获所提证明文件不实或其他诈伪情事,依替代役及相关法规
        规定办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本次本部收受之申请资料及附件,均不予退件,申请人亦不得要求退还。

     (三)文化奖项及电子竞技专长类别经录取后,由本部依专长指定服勤单位(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