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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知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加强宣导校园保护智慧财产权案,请贵校积极辅导、提醒学生使用正版教科书(含二手书),未经授权,勿擅自扫描、影印、下载或上传书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着作权。
一、 |
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111年2月25日智着字第11160002640号函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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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校园着作权宣导资料,请参阅该局网站(网址:http://www.tipo.gov.tw/,取得路径为:首页/着作权/着作权主题网/着作权知识+/校园着作权)。前开宣导资料请贵校连结至校内专属智慧财产权网站(页)专区,并适时更新及于学校办理相关活动时多加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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