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学年度第2学期双联学制甄选计画自即日起开始受理「报名」及「申请」。相关资料请参考附档:
附件一:本校双联学制甄选实施计画(111年12月29日发布)
附件二:双联学制相关资料(各校语言及学分要求说明)
附件三:111学年度第2学期双联学制相关事项重要日程表
附件四:双联学制甄选实施计画报名表(送交至国际处报名)
附件五:双联学制甄选计画申请书(送交至各系(所)、学位学程申请)
重要注意事项如下:
一、 至国际中心完成双联学制「报名」。
二、 已至国际处报名完成之申请者,可依本校「选课准则」申请上修高年级必修课程。(预计于112学年度第1学期出国双联学制之申请者,配合教务处所公告之选课时程,需于112/02/24前至国际处完成报名。非112学年度第1学期出国者,可随时提出报名申请。)
三、国际处受理报名通过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送交至系(所)、学位学程(112/03/03截止)。由申请人之系(所)、学位学程针对申请资格及相关申请表件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审之申请案,由系(所)、学位学程主管及学院院长于申请表上签章认可后,送交国际处汇整(112/03/06截止)。
【申请双联学制学生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本校正式学籍且仍在学之四年制学生。
二、外语能力需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一)达申请之外国学校语言标准。
(二)依申请学校所定语言标准取得本校所开设之「生活日语」、「生活韩语」或英语科目学分。
(三)其他有助于认定留学国语言能力之相关证明资料。
三、 学业及操性成绩优异者(学业成绩平均达75分以上或各班排名前百分之四十及操行成绩达85分以上)。
四、已至国际处完成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