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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限基隆市低收、中低),即日起至9月16日止,送健康中心

☆限制条件
一、申请资格:
设籍基隆市6个月以上,就读国内公私立高级中学以上学校、专科学校、大学校院家境清寒之学生,符合下列各款之标准且未享有公费待遇得申请本奖学金:
(一)成绩标准:
1. 前一学年学业成绩总平均80分以上,其馀各科成绩达65分以上。
2. 德行评量之奖惩纪录相抵后,未受警告以上惩处或操行成绩80分以上(甲等)。
(二)家境清寒标准:经里办公处证明家境清寒或列为低收入户经区公所证明者。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一)高级中等学校及五专制专科学校1-3年级学生以140名为限,每学年每名3,000元。
(二)大专院校及二年制专科学校及五专制专科学校四、五年级学生35名,每名5,000元。
(三)前一、二项分配之名额视当年度符合申请人数可适当调整。

 ☆申请说明
一、申请文件:
(一)奖学金申请表一份。
(二)前一学年(上、下学期)成绩证明书正本一份。
(三)前一学年德行评量之奖惩纪录相抵后,未受警告以上惩处证明书正本或操行成绩证明书正本。
(四)在学证明正本或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五)户口名簿或身分证影本。未享公费待遇证明书。
(六)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变故致生活陷于困难证明。

二、申请程序:
(一)请先行填妥申请表及备齐相关证明文件(各项证明文件如为影本者,每页请盖用「私章」并交由学校加注「与正本相符」字样)。
(二)由就读学校先行初审资格后,由就读学校统一造册(格式自订),并依申请学生成绩高低顺序装订相关表件。
(三)迳寄至基隆市百福国中教务处注册组叶明芳老师收(地址:206基隆市七堵区福五街1号,信封上请注明「中上奖学金申请」字样),未依规定者(证件不齐、未经学校认定核章、逾期或个别申请者),视同资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补件。
(四)专科学校请务必注明2年制、3年制或5年制;大学院校请注明大学部或研究所。
(五)审核结果将另函通知学校转知,本奖学金无论录取与否,各项申请表件皆不退还。

三、谘询电话:
如有相关疑义,请洽基隆市府教育处承办人馀泓睿,电话:02-2430-1505分机116或基隆市百福国中教务处注册组叶老师,电话:02-2451-1158分机12。

☆联络资讯

馀泓睿:02-2430-1505分机116、叶老师:02-2451-1158分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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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承办单位联络资讯:
单位名称:学务处 生卫组
承办人员:吴小姐
联络电话:037-651188分机2502